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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邓学平:从十堰贫困山区走出的知名大律师

2024-10-27 15:51 来源:瓮透网 点击:

「十堰」邓学平:从十堰贫困山区走出的知名大律师

□特约撰稿 秦岭

2019年初,一篇名为《一叶一沙一世界》的辩护词火遍全网。有人初步测算,这篇辩护词的阅读量可能会达到惊人的7500多万人次。这篇为陕西汉中张扣扣案所撰写的一审辩护词,旁征博引、纵横捭阖、引古叙今,不仅在法学界引发热议,而且让千千万万的普通民众也参与进了对这个案件的讨论。

这篇辩护词,出自前资深检察官、著名律师邓学平之手。这个从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六郎乡一个叫榆树洼的偏僻小山村走出来的律师,已经成为中国律师界的翘楚。

学霸与检察官

邓学平出生的郧西县六郎乡榆树洼村,是一个自然条件恶劣的不毛之地。家里人口众多,父母都是地道的农民,读书是唯一的出路。

2001年,邓学平考上上海财经大学,被法学院录取。2005年,邓学平大学毕业,一次性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司考成绩是当年上海市第二名,也是上海财经大学有史以来的最高分。

2007年,邓学平研究生毕业,考取了检察官。由于法学理论功底深厚,他很快成长为单位的办案骨干。

工作不久,邓学平主办了一起村支书受贿案件。当时,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后认定了两个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邓学平审查下来发现,该案件只够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主体身份不符。

由于检察院内部争议很大,最后这个案子还是以两个罪名起诉到法院。法院庭审的规格很高,审判长是分管刑庭的副院长。被告人翻供,侦查人员出庭,当庭播放录音录像,证人出庭交叉质证,数十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庭旁听,而公诉席上只有邓学平一人。后来,法院一审判决滥用职权罪、受贿罪都不成立,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决村支书二年有期徒刑。

邓学平认为,村支书在特定情况下是国家工作人员,于是力主提出抗诉。最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以受贿罪改判该村支书五年有期徒刑,与邓学平的个人意见完全一致。当时他撰写的抗诉书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称为“最近几年看到的写得最好的一份”,并被苏州市检察院作为范文推广,供全市检察干警学习。

2011年,邓学平主笔起草了全国基层检察院第一份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后来,他还执笔起草了《江苏省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规定》。而现在,非法证据排除已经上升到党的文件的高度,体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里。

七年检察官生涯,邓学平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先后办理过近千起诉讼案件,其中包括大量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办理的江苏省第一例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更是轰动一时。检察院工作期间,邓学平先后两次被记个人三等功,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摞成了厚厚一堆。

律师与意见领袖

2014年6月,32岁的邓学平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辞去苏州市某区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的职务,加盟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做起了律师。

律师职业面临的诱惑很多,陷阱也很多,邓学平的与众不同之处是他能坚守底线。“不死磕、不勾兑、不诓骗”,就是邓学平给自己律师生涯设定的底线。这些年,邓学平代理了大量中纪委批示督办、公安部挂牌督办、红色通缉令海外引渡等重特大案件,有些案件被举国关注,但邓学平律师的办案工作受到了司法机关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他至今仍保持着零投诉的执业记录。

“合法合规的挣钱,是律师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的源泉之一。但法律人不是搬运工,不是裁缝,必须要心怀怜悯和正义,不能简单的沦为司法民工或者赚钱机器”,邓学平告诉记者,他每年都会承接几个免费的法律援助案件。“正义之光必须能照进弱者的心灵”。

的确,律师是社会的观察者和守望者。办案只能推动个案的正义,而写作的影响则更为深远。

从大学就开始投稿的他,先后在《中国刑事法杂志》《犯罪研究》《法学家茶座》《中国检察官》等权威杂志发表了大量专业论文。当律师后,他又担任《新京报》、财新网、澎湃新闻网等多家媒体的特约专栏作者。邓学平连续四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正义网评选为“年度影响力博主”。此外,邓学平还是微博和知乎大V,利用各种零碎时间在网上普法。2018年,他被新浪微博评选为“法治中国影响力人物”。这些文章,部分结集出版为《法影下的中国》《给正义一点时间》《精英的浮沉——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等著作,邓学平已渐渐成为法律行业内的“意见领袖”。

学者与法治传道者

“邓律师,我感觉我的法律思维训练不够,我该怎么弥补?”

“邓律师,您说文字表达是律师的基本功。可是我该怎样提高文字表达能力呢?”

在上海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宽敞的会议室里,很多青年律师争先恐后地向邓学平律师提问。他刚刚在这里举办了“从零到优秀:青年律师该如何成长”的专题讲座。

邓学平常年在全国奔波,但邓学平告诉记者,“我愿意把自己的人生思考和职业感悟,分享给那些愿意为改变自己的命运而努力奋斗的年轻人”。在办案之余,他除了经常为同行讲课,还担任多家高校的兼职导师,将自己的思想和经验,通过授课的方式传递给未来的法律人。

他陆续被聘任为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的兼职硕士生导师,还担任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研究员。

“我很喜欢听邓律师的讲座。这次我是专门从同济大学赶过来的。富有人文情怀,有专业,有高度,能够打通理论和实践的隔阂。每次听您的讲座都让人受益满满。”邓学平律师在复旦大学做完关于张扣扣案的讲座后,一位同学在邓学平律师的微博下面留下了这样的评论。

2018年3月23日下午,“邓学平法学教育基金”捐赠签约仪式在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法商北楼一楼报告厅举行。这笔专项基金将用于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的科研奖励以及学科建设,包括资助开展学术活动和年轻法学教师的著作出版等。在此之前,邓学平还在他的母校上海财经大学设立了“邓学平奖学金”,用于奖励那些品学兼优的学弟学妹。

“长远看,法治是一个国家成功转型的关键。而法治建设的源头在教育”,邓学平律师对记者侃侃而谈。用自己的微薄力量,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这就是邓学平律师的“初心”。

“司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而不止是简单的比照法条输出判决。司法要输出的是正义,而且是要带着人性温度的正义。”

“衡量一个国家法治化水平的,不是立法数量的多少,而是立法的精确化程度和司法的审慎化程度。”

这些充满智慧的语言,经常可以从邓学平律师的著作或文章里找到。作为法律人,邓学平不只是把法律当做赚钱谋生的工具。

邓学平律师很忙。但无论再忙再累,他每年总要回几趟十堰。因为这里是他的故乡,这里有他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他是一个懂得孝道和感恩的人,在编修族谱的工作中他也是慷慨解囊。他告诉记者,他永远不会忘记自己是十堰人,并且会一直以此为荣。

来源:十堰广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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