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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四大案-胡惟庸案

2025-04-16 06:52 来源:瓮透网 点击:

洪武四大案-胡惟庸案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以“谋不轨”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已故的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功臣。

后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党羽,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

胡惟庸案实际是一个冤案,这件冤案背后却是皇权和相权之争。

所谓的胡惟庸图谋不轨只是一个借口,目的就在于解决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彻底废除了宰相制度。

早在洪武十一年三月,为了限制丞相的权力,朱元璋就下令凡奏事不得先「关白」中书省。在此之前,凡是各地送给皇帝的奏章都要关白中书省,就是给皇帝一份,同时也要给中书省丞相送一份。接着,又令六部奏事不得关白中书省,这样就大大削弱了中书省的权力。

然而胡惟庸他做了七年丞相,任期内在朝中遍植朋党,不遗余力地打击异己,使得淮西朋党集团的势力不断膨胀。

为人过于独断专行,许多生杀黜陟等重大案件,他往往不向朱元璋请示,使相权与皇权的冲突更为明朗化了。

胡惟庸之前,李善长小心谨慎,徐达经常带兵在外,汪广洋只知饮酒吟诗,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尚不突出。但胡惟庸为相七年,擅权乱政,使得朱元璋感得大权旁落,除了剪除别无选择。

【李善长画像】

于是就有了洪武十三年的胡惟庸案,朱元璋接着就宣布裁撤中书省。丞相废除后,其事由六部分理,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朱元璋大权独揽。秦、汉以来实行了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从此废除,皇权得到进一步加强。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六月,太祖御奉天殿,敕谕文武群臣说:

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事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