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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公安局关于“唐山市水松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兴隆

2024-11-06 06:55 来源:瓮透网 点击:

兴隆县公安局关于“唐山市水松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兴隆配送站点负责人信息核查确认登记公告

唐山警方已对唐山市水松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经查,兴隆县孙某珍、郑某云、张某琦分别在兴隆镇财富广场底商、大水泉镇、北营房镇成立配送站点,以代销“容大”牌氨糖硫酸软骨素片为由,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一定时期内还本返利,涉嫌刑事犯罪。为查明案情、收集案件证据,望广大集资参与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办案登记工作。在登记过程中,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蒙骗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实登记时间:投资信息登记期限自2021年03月15日至2021年05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 ---17:00。

二、核实登记地点:兴隆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三、预约流程: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投资信息登记采取电话预约方式,联系电话为0314-5055477。

四、携带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投资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凭证(银行流水打印日期为首次投资时间起至完全不返息日止,需完整准确显示交易流水信息、对手信息)原件、投资和收取利息使用的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收据原件和复印件、集资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到登记地点进行投资信息登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集资参与人应当对本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真伪性负责,伪造变造或者隐匿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注:希望本案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投资信息登记,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逾期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主张。

联系人:王警官:18875623890

付警官:18875621819

办公室电话:0314-5055477

兴隆县公安局

2021年3月11日